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》(鲁教科院〔2018〕19号)规定,经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,拟组织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山东省内普通中小学校(含特殊教育学校)、本科院校、高职高专、技师学院、教科研机构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教育工作者,山东省正从事对口支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一线教师、研究人员、管理人员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。
二、选题范围
选题范围参照《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选题指南》)。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、科学性、针对性。立足国家教育教学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,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面向教育教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重点关注促进教育教学深度变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领域。鼓励跨学科、跨领域课题研究;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、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。
三、课题类型
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青年专项(青年重点、青年一般)、对口支援专项(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)。研究经费自筹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人条件
1.重点课题主持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:中级职称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,或高级职称,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,或科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人员。
2.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、学历(学位)不作要求。
3.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4年11月6日后出生,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。
4.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。
(二)选题要求
1.依照《选题指南》,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重点拟定题目,应尽可能避免与《选题指南》重复。
2.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。
(三)其他限定条件
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,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作如下限定:
1.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,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;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(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,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),否则取消申报资格。
2.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。
3.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,须在《评审书》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的联系和区别,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原件。
4.不得以与已出版、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。
五、申报名额分配
我校限报5项。
六、申报方式
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。网络申报统一通过“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)管理平台”(https://espp.sdjky.net/)进行,申请人登陆系统,按照要求填报。各单位逐级申报,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。
七、申报时间
各单位11月29日16:00时前,统一将《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》《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93831304@qq.com
八、注意事项
1.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-2年内完成,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,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、检查和督促。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的工作,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,自撤项之日起,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。
2.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3年内不得申报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,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3.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,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。文件上传要求: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,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,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。
4.重点课题结题,须在省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。
联系人:王婵
联系电话:63612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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